🏛️ 國家文藝獎歷史
國家文藝獎是臺灣藝文界的重要獎項,其歷史可追溯至:
舊制時期 (1974年起):
最初由「國家文藝基金管理委員會」於1974年設立,亦稱為國家文藝獎。
當時獎勵類別較多,例如曾設有文藝理論、新聞文學、兒童文學、演藝類等。
例如:詩歌類得主曾有余光中 (1989年)、演藝類得主曾有魏海敏 (1989年) 等。
新制時期 (1997年至今):
由財團法人「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」(簡稱國藝會)於1997年創辦。
最初稱為「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」文藝獎,並於2001年更名為「國家文藝獎」,確立現今的獎項名稱和宗旨。
設置宗旨: 獎勵具有卓越性與累積性成就,且近年持續創作之傑出藝文工作者。
獎勵類別: 原分為舞蹈、戲劇、文學、美術、音樂五類,後陸續加入電影及建築兩類,成為現今的七大類別。
推廣活動: 國藝會積極為得獎者舉辦傳記出版、紀錄片製作(如「文化容顏」)等推廣活動,讓社會大眾能深入了解得獎者的藝術生命與創作歷程。
🌟 國家文藝獎現況
國家文藝獎目前由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主辦,其現況與特色如下:
1. 獎項週期與獎勵
辦理頻率: 自2015年起,國家文藝獎調整為每兩年辦理一次。
獎項類別: 涵蓋文學、美術、音樂、舞蹈、戲劇、建築、電影七大類,每屆至多選出七位得主。
獎勵內容: 得主可獲得獎座乙座及獎金新臺幣100萬元。
2. 評選流程
評審過程嚴謹且分階段進行:
推薦與提名: 受理各界推薦與提名名單。
入圍與各類審查: 設有各類提名委員會與各類評審團,進行入圍和審查,推薦各類候選人進入決審。
決審: 由決審團進行最終審議,並經董事會通過得獎名單。
3. 最新一屆得主 (第24屆 - 2025年揭曉)
第24屆國家文藝獎已於2025年12月9日揭曉,共有七位得主獲獎,涵蓋七大類別,無從缺現象:
| 類別 | 得主姓名 | 藝術專長/代表領域 |
| 文學類 | 吳明益 | 小說家、作家 |
| 美術類 | 李再鈐 | 藝術家、雕塑 |
| 音樂類 | 盧亮輝 | 國樂作曲家 |
| 舞蹈類 | 林文中 | 編舞家 |
| 戲劇類 | 王金櫻 | 表演藝術家、歌仔戲 |
| 建築類 | 簡學義 | 建築師 |
| 電影類 | 虞戡平 | 導演 |
第24屆贈獎典禮預計於2026年5月15日在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舉行。
國家文藝獎是臺灣政府最高榮譽的藝文獎項之一,旨在表彰對臺灣文化發展有深遠影響與卓越貢獻的藝文工作者,鼓勵其持續創作,樹立藝壇典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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